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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会员企业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日期:2007-12-09] 来源:福建省拉链同业商会  作者:光阳 [字体: ]

[本报讯]近日,省工商联(总商会)发文,要求组织会员企业学习贯彻《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已经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对于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用工机制,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使我省各级工商联会员企业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对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依法用工的自觉性,依据国家新的政策法规,保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对实施新法做好充分的准备,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的贯彻落实,各地在接到通知后,要认真结合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积极组织会员企业进行《劳动合同法》的学习,使广大会员企业及时了解和深刻领会新的《劳动合同法》精神,掌握和理解新的《劳动合同法》要义,自觉遵守和执行《劳动合同法》规定,切实重视企业劳动关系的管理,坚决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新要求,规范用工制度,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省工商联要求各地在组织学习贯彻《劳动合同法》的过程中,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了解会员企业和劳动者的意见、建议,注意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和省工商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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