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创得好 我省将专项奖励
[日期:2008-05-16] |
来源:福建省拉链同业商会 作者:光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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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创得好 我省将专项奖励 省委省政府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品牌带动的若干意见》 据福建日报 日前,省委、省政府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品牌带动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实施品牌带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运作要求、带动内容和保障措施等,对我省的社会、经济、文化等领域的品牌建设、发展和带动工作作出系统全面的指导与规划。 《意见》提出,省级财政安排专项奖励资金,设立“福建省质量奖”,用于表彰在经济领域中实行卓越绩效管理、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企业或组织。设立“福建省品牌建设贡献奖”,用于表彰在推动品牌带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充分发挥政府对品牌带动工作的鼓励和引导作用。 《意见》提出,各级政府、各部门也应根据财力安排资金用于奖励。 《意见》还提出,对列入重点支持名单的品牌企业和单位,可享受优先安排用地、协助申请国家各类政策性资金等政策支持;对省级以上品牌出口企业,优先安排其所需的进出品配额等;支持品牌企业和单位申报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流动站,鼓励其选送业务骨干到高校培训深造等;实施“海西学者”工程,吸引国内外学术造诣深、发展潜力大、能领导本学科保持或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的专家学者到我省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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