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新闻

台湾发布纺织品检验制度

[日期:2011-05-11] 来源:福建省拉链同业商会  作者:光阳 [字体: ]

   为更好地保护中国台湾消费者的安全,台湾经济部标准检验局(BSMI)开始对在台湾生产或进口至台湾的纺织产品实施检验制度。该检验制度是根据CNS 15290“纺织品安全(总体要求)”而制定的。

    BSMI称,新制度中包含的纺织品主要分为两类,该强制性检验制度的生效日期取决于纺织品不同的类别。制度生效后,所有涵盖的产品必须符合要求,纺织产品只有携带有商品检验标识后才能在台湾市场上进行出售。(详见表格1)

产品类别

产品代码

生效日期

婴儿纺织产品及其配件(24个月以下或身高低于86CM的婴儿)

6111和6209(共12个项目)

2011年6月1日

服装、内衣、无袖套衫、泳衣、毛巾、床上用品(不包括戏服和特制的服装)

5802,5806,6101-6110,6112,6115,6201-6208,6211,6212,6302,6304和9404(共359个项目)

2012年1月1日

  表格1中的检验的生效日期取决于产品第一次进口/离开工厂/离开仓库的日期。

符合上述范围的纺织产品在台湾生产或进口至台湾时将会进行强制性检验。检测和取样方法有3种,取样产品将会根据CNS 15290进行检测。(详见表格2)

检测方式

范围

检测和取样的方法

追踪检测

所有制造商或进口商

所有批次进口或制造的产品都必须提交检测。然而,BSMI只会检测其中的5%。一小部分产品将会被带走以便检测。若产品批次数量小于5或产品个体金额大于新台币10000元(约430美元)CIF,可豁免。

随即抽查

台湾制造商或台湾制造商代理

产品不需要提交进行检验。然而,检验人员可随时进入工厂并抽查,抽查量取决于预期年产量,或根据提供的同类产品的历年产量。

用管理系统追踪检测

拥有ISO9000证书或四项基本分析仪器(UV-Vis,GM-MS,ASS或ICP,GC-PFPD或GC-FPD)的制造商

制造商自我检测。

检测方式需根据CNS 15290执行。

  表格2中所列出的检测方法在默认情况下,将会执行“追踪检测”,除非相关部门事先已向BSMI取得许可。该相关部门可以选择“随即抽查”或“用管理系统追踪检测”的方法。

  表格2中的追踪检测和随机抽查指的是,未接受检验的产品,将在默认情况下授予证书。(邰雯)

 



阅读:
录入:admin

评论 】 【 推荐 】 【 打印
上一篇:浔兴股份去年收入突破10亿
下一篇:海西发展规划正式出台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点评: 字数
姓名: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